▲社會局說明少子女化政策。(圖/高雄市社會局)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勁陞/高雄報導】

台灣高齡少子女化問題嚴峻,行政院除在長期照顧積極規劃及投入資源外,今(107)年7月26日通過「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期提升逐年下降的生育率解決少子化危機,計畫於8月1日上路,其中0-2歲嬰幼兒照顧方案包括:擴大發放0-2歲育兒津貼及建置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等,期待可達到「減輕家長育兒費用負擔」、「持續加速照顧公共化」、「改善教保人員薪資」、「穩定托育服務品質」、「提高家外托育照顧使用率」等5個政策目標,在5年內(107-110) 將於『0-2歲嬰幼兒照顧方案』中投入630億餘元的預算,高雄市持續向中央爭取育兒支持資源,欣見中央育兒資源的投入,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積極配合中央新制,期待早日導入育兒支持資源,讓高雄育兒家庭更幸福。

配合執行中央少子女化對策,民眾可申請育兒津貼每月2,500元,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費用每月6,000元,第三胎以上每月再加發1,000元,預計約有3萬6千名幼兒家庭受惠。擴大發放育兒津貼在社會局積極宣導下,107年8月份已增加近7千件新申請案件及受惠家戶;「建置公共化托育服務」部分,高雄市積極打造友善育兒環境,已建置17家公共托嬰中心,另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107至108年規劃設置7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社會局長姚雨靜表示,高雄持續向中央爭取育兒資源,讓每一個孩子受到專業優質的照顧,中央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除了持續建置公共化托育資源外,準公共化托育機制建置更是重要的一環,透過準公共化機制,家長可以安心送托及減輕托育的負擔,保母及托嬰中心加入後增加收托量,提供優質永續的幼兒照顧資源,並確保在托嬰中心服務的第一線托育人員薪資穩健提升。社會局持續不斷地積極努力溝通,期待促成準公共化資源注入提升高雄育兒環境的量能,共同打造高雄友善育兒環境。


保母團體五訴求的回應附件:
訴求一:取消準公共化簽約機制、回歸現有機制!
社會局回應:
一、保母跟家長簽訂托育服務契約內容依本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托育費為應收項目,本市審酌轄內物價指數、當地區最近2年托育人員服務費登記收費情形分區公告,得收項目包括年節獎金或副食品等,都由家長與保母協定,對托育人員的規範並沒有改變!
二、應收項目的托育費照舊規定,其餘得收項目中的副食品、臨(延)托、獎金皆照托育人員與家長簽訂為主。
三、但符合加入條件,才由政府邀請合作,簽訂準公共化契約,並推薦給家長作多元選擇。

訴求二:為提升生育率,育兒家庭應獲得同等補助!
社會局回應:
考量送托給保母和托嬰中心的父母,除養育子女的基本開銷外,還需要支付額外的托育費用,負擔較為沉重。因此家內照顧與家外送托才設計不同補助金額,新措施希望將家外送托費用控制在家庭可支配所得15%以下,提供多元的照顧措施,讓育兒家庭依育兒照顧規劃,擇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

訴求三:準公共化契約內容不明確,限制保母權益!
社會局回應:
社會局邀集私立托嬰中心、保母、相關團體及單位召開12場說明會,各界對契約內容所提意見,社會局已修正契約,並於8月23日公告於網站,8月28日起供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依新修訂版契約簽約,目前未聽聞對新契約內容之意見。

訴求四:準公共化機制分化保母,未簽約的就是劣質保母?
社會局回應:
目前執業的保母都是符合任職資格,並取得居家托育登記證的合格保母,只要不違規都是優質保母,而政府從優質保母中邀請加入機制,推薦予家長多元選擇,另政府持續強化居家托育人員輔導管理機制,提升專業服務品質。

訴求五:準公共化政策讓全國保母憤怒?
社會局回應:
全國各縣市準公共化托育保母簽約比例逐日上升,本市經多場次說明會及修改契約,簽約數也逐日增加,目前持續進行溝通說明,新制有2個月的緩衝期,9月30日前完成簽約,家長即可追溯自8月1日領取準公共化托育補助,期許新制能減輕家長負擔,重視托育環境,提升服務品質,創造三贏局面。

關鍵字:行政院 少子女化 高雄市 社會局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