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核一、二、三廠近來發生多起維修意外,外界質疑原能會監督不周。對此,原能會主委蔡春鴻15日表示,這幾起意外都未產生安全疑慮,雖有疏忽,「但不叫人為疏失」。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5日審查《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核子損害賠償法》修正草案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6條之1條文草案。原能會主委蔡春鴻列席備詢。

日前爆發核二廠大修意外,有螺栓疑似掉落反應爐,至今仍未尋獲;此外,去年12月核一廠1號機大修時,燃料棒把手鬆脫,到現在還無法重啟;而核三廠1號機上月大修時也出現吊掛工程意外。所幸都未釀成大災。

不過,對於原能會對上述意外的處理態度,與會立委都表示不能接受。他們批評,原能會都只是要求台電寫報告,最後也都準過可以啟用,監督單位似乎成了護航單位。

針對核二廠意外,蔡春鴻表示,事發後已請台電廠商研判,就算螺栓真的掉到反應爐,只會在周邊,而非爐心;就算進入爐心,也會被燃料束底下的過濾器擋住,進入燃料束的機率近乎零。種種分析結果,發現沒有安全疑慮。

對於核三廠事故,原能會核安管制處長張欣說,那是因為指揮及吊掛人員溝通不良所致,屬於工安疏失,沒有核安影響。

至於核一廠燃料組件金屬把手鬆脫的事故,蔡春鴻說,這是國際首例,已確定是廠商的製造瑕玼,將依程序求償。

蔡春鴻說,這些意外雖有疏忽之虞,但非人為疏失。至於究責問題,則非原能會所主管。

關鍵字:核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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