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公投未過門檻。(圖/中央社)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以核養綠」公投上月分兩批送交連署書,但第二批的2.4萬餘份被中選會以不合法為由拒收,黃士修因中選會拒絕補件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台北最高行政法院今(17)日宣布裁定中選會要受理黃士修補送的連署書。

黃士修等人所提「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公投提案,第二次送件遭拒,最後差2326份連署書未過門檻。

黃士修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檢視公民投票法第12、13條規定,公民投票法是程序性質法規,中選會應本於「公民投票案以通過為原則,不通過為例外」的立法目的,並應「以誠信方法為行政行為」、「注意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

因此依公投法第13條第3項規規定「連署人數不合規定者,應通知補正」,裁定中選會應受理補送份數2萬餘份,但可抗告。中選會對此表示,依法抗告,也依法請其補提。

關鍵字:公投 以核養綠 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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