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列車發生出軌意外。(圖/翻攝自 我愛玉里 臉書)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造成18死、190傷的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經宜蘭地檢署偵辦,認為尤姓司機員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尤姓司機清晨以50萬元交保。依據檢方調閱行車紀錄器資料,該列車通過羅東站後就不斷加速,出事前3分鐘,時速從120公里拉高至140,是肇事主因。

根據行車紀錄器顯示,尤姓司機在事發前將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關閉,並以時速140公里高速過彎,遠超過速限75公里,導致過彎時出軌,但關閉ATP和超速原因仍待調查。

尤姓司機在地院供述,列車從瑞芳站開始,動力就出現異常,且車上刻度與儀表及實際車速不符合,就未再查看時速表,逕拉刻度控制車速,但刻度仍產生降速及提速撞望,顯示不能從刻度作為車速依據,他依照平時觀速訓練,將刻度綜拉至82、83公里。

不過,依行車紀錄器顯示,事故前4點45分許,該列車車速直線爬升,46分達到120公里時速,47分達到140公里,48分也是140公里,隨後出軌翻覆。

地院指出,列車從羅東離站後,2分鐘內時速不斷提升,尤員自己應能注意,因為關閉ATP列車已失去自動偵測、剎車輔助,且知道前方有大彎道,更應提前因應,但列車駛進月台前才急煞,導致列車翻覆,過失嫌疑重大應堪採認。

關鍵字:宜蘭 普悠瑪 出軌 翻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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