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缺水情況嚴重,為有效節水,行政院會16日通過《水利法》修正草案,新增中央主管機關得向用水大戶徵收耗水費。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過去水資源管理政策上,都未對用水量設下限制。但如今將改採「以供定需」方式,將以往的「量出為入」變為「量入為出」,意即以供應上限為標準,來決定使用需求。

《水利法》便是秉持這個精神來加以增訂。根據經濟部規劃,將對每月用水量超過1000度的用水大戶,隨水費開徵10%至30%的耗水費。

毛治國指出,由於客觀環境改變,要針對不同用水量的用戶訂差別費率,要求高用水戶循環使用水資源,儘量利用再生水;由於再生水成本比一般水成本高,所以需訂定耗水費。

他表示,相對一般民生用水用戶,高用水的用戶更有能力調整其需求。一般用戶若要節水,須改變用水習慣,高用水用戶則可以用科技或其他方式達到節水目的。

毛治國說,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後,請相關部會向朝野黨團妥善說明,儘速通過,面對將來常態性的節水需要,才可以有充分因應的環境與條件。

關鍵字:水利法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