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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下午,從台北搭乘“麗娜輪”而來的兩輛台灣貨車緩緩駛下“麗娜輪”,進入福建平潭澳前客運碼頭,順利將貨物送達平潭。

平潭綜合實驗區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稱,這是台籍貨車首次從台灣把貨物直接運到福建,標誌著“台車入閩”的實現。

當天,這兩輛台灣貨車是在貼上《台灣地區車輛大陸(福建平潭)道路運輸通行證》和臨時入境車牌之後,才駛上平潭澳前客運碼頭的。同時,台灣貨車通過了汽車防疫消毒通道,在碼頭卸下貨櫃。

相關人士表示,此次台灣貨車首發入閩,得益於兩岸有關部門的通力合作。貨車從台灣直接開到平潭,也標誌著海峽兩岸貨流的進一步暢通。

一天前,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對外發佈消息稱,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福建平潭與台灣地區間道路貨物運輸暫行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出台,促進平潭與台灣地區間道路貨運發展和車輛互通。

根據該辦法,大陸和台灣的經營者都可申請從事平潭與台灣間道路貨運,實行備案制;對完成備案的台灣經營車輛,平潭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配發有效期長達3年的《台灣地區車輛大陸(福建平潭)道路運輸通行證》。 經備案同意的經營者從事平潭與台灣地區間道路貨運業務時,所使用的貨車須通過滾裝船舶在平潭和台灣地區指定港口上下,並辦理口岸相關手續後,進入平潭或台灣地區,而不得在通過滾裝船舶往來兩地時裝載危險品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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