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更二審依圖利罪判刑高志鵬4年6月,褫奪公權4年。(圖/翻攝高志鵬臉書)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關說台中市國有地租購案,遭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高志鵬今(27)日表示,這起事件宛如一場閙劇,根本是「助理索賄,老闆坐牢」,會藉由非常上訴、再審爭取自己的清白,並即日起主動辭去立委與民進黨中常委職務。

高志鵬在聲明指出,身為法律人不會逃避司法判決,但對於判決結果難以接受。身為立委為服務選民,對於民眾陳情案本應盡可能提供協助,沒想到一時用人不當,助理竟利用陳情案件,私下與廠商約定報酬,並在事發後轉為污點證人指稱他涉有貪污,變成「助理索賄,老闆坐牢」。

高志鵬表示,事件的過程,宛如一場閙劇,若他藉民眾陳情的機會,要助理去向廠商期約報酬200萬元;何以助理拿了150萬元,卻只給他50萬元?如果是他要助理向廠商收取200萬元報酬,為何助理收了錢後,等到選舉期間需要籌措選舉經費時,才以「政治獻金」名義將其中50萬元交給辦公室會計人員?

高志鵬說,會採取一切可能爭取清白的各種途徑,非常上訴、再審都會提。民進黨在九合一大選打了一場敗戰,「打了敗仗就會有戰犯,就有人得當戰俘」,為了三重民眾權益,能早日選出新好立委,也為了不拖累民進黨,自即日起主動辭去立委與民進黨中常委職務。

關鍵字:民進黨 立委 高志鵬 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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