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遭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圖/翻攝畫面)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浩鼎公司董座張念慈,因浩鼎案遭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法院一審今天宣判,判決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與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張念慈2011年企圖以1500張浩鼎技術股行賄,交換翁啟惠的醣分子酵素合成法技術,但僅達成期約賄賂,隔年12月改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翁以女兒帳戶收受,並同意浩鼎派員進入中研院學習,攜出研究成果。

判決理由指出,檢察官起訴事實中,不僅忽略2人多年交情,所提證據也不足以證明有罪,翁啟惠雖未如實揭露女兒翁郁秀持有浩鼎股票,但也只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僅有行政責任,並不構成犯罪。

一審無罪判決出爐後,翁啟惠發表近千字聲明,感謝法官釐清真相,還他清白,也呼籲檢調機關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希望類似事件不要再發生,否則將傷害更多學術生命。

翁啟惠強調,在技轉的過程中,他是以發明人身分接受徵詢表示意見,並沒有做任何違法或不道德的事。他表示將繼續專心於研究,為台灣的科技發展及人類健康盡一份心力。翁啟惠最後感謝各界的支持及關心,讓他堅忍的面對司法,「堅持到還我清白的這一天!」

關鍵字:中研院 翁啟惠 浩鼎 張念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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