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臺中市4家藥廠並未取得原料藥許可證,僅使用食品級碳酸鎂(鈣)生產藥品,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臺中市政府消保官將逐一與藥廠協調後,把各藥廠的退費方案公布於市府官網,消費者如遇業者不願依協調方案退費,或是具體損害已超過退費金額,可電話直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進行申訴。

市府衛生局指出,經查臺中市有新萬仁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金十字酵素胃腸藥顆粒」、明大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育胃源錠」、天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理寧咳散」及振貿股份有限公司「振貿碳酸鈣錠500公絲」等4家業者,共4品項違反規定,衛生局已要求廠商於4月22日午夜前下架並於30天內完成回收,另將不定期、不預警隨機抽查,以維護市民用藥安全。

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已請衛生局提供違規藥廠品項相關資料,待與這四家業者逐一協調退費機制,將公布退費方式於市府網站,提供消費者參考。

法制局表示,消費者如遇業者不願依協調方案退費,或具體損害已超過退費金額,得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此外,前幾波臺中市藥廠違規使用碳酸鎂、碳酸鈣的退費方案,也已公布於市府「消保園地」(非法使用碳酸鈣及碳酸鎂事件專區)上,消費者可先查詢再進行退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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