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張運炳。(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市議員張運炳涉嫌在去年11月24日、九合一大選當天,交付選民1萬2000元至4萬元不等之價額作為賄選費用,順利吊車尾連任,但選後被查出買票,桃園地檢署上月將他收押禁見,檢方偵結全案後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張運炳及張姓總幹事。今(31)日移審桃園地院,法院訊後裁定張運炳100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張運炳為求當選連任,涉嫌於11月24日凌晨,選舉活動結束後,由他自己駕駛張姓競選總幹事的小客車,前往桃園市中壢區大崙、龍崗、內定里等選民住處,以電話邀約並交付選民每人1萬2000元至4萬元不等之價額買票,另請收賄的選民代為再向熟識的人行賄。

檢調雖早已掌握實證,但桃園市議會在11月27、28日召開臨時會,張27日被傳喚不出庭,躲在議會保護傘下直到會期結束,去年12月15日再被傳喚後遭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針對張運炳現金賄選案,今偵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起訴張運炳及其張姓堂弟,另林姓、李姓、楊姓及游姓等4位選民則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另張運炳和堂弟用來行賄的100萬元現金,起訴時併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

桃園地院今訊問張運炳,張仍矢口否認犯嫌,表示沒有指使堂弟行賄,對於他的個人行為都不知情,並表示自己口腔癌復發,請求交保;辯護律師也說,張病況嚴重,需要儘速就醫避免癌細胞擴散。法官審酌,張犯嫌重大,仍有勾串、逃亡之虞,且嚴重危害民主制度,但考量張運炳病況,訊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和本案證人聯繫。

關鍵字:桃園 市議員 張運炳 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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