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時思統一對外說明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房屋稅課稅標準。(圖╱台南市府提供)


【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19日召開108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針對現行房屋稅課稅標準進行討論。會後台南市政府王時思副市長指出,包括中古屋回歸105年調整前的標準、過去漲幅歸零、新屋標準單價打折、折舊率提高至1.17%、路段率核實調整等新措施。可預見109年房屋稅將大幅降低,估算受惠房屋戶數有139,379戶。

王時思副市長指出,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第一是中古屋的部分,90年到105年的漲幅部分確定歸零取消;第二是105年後新屋房屋稅調漲的幅度降低,調幅是102年評定標準的58%,調整後為六都最低;第三是折舊率的部分,從1%提高到1.17%,至於殘值率則下降到29.80%。

王時思表示,自住型購屋且單一持有稅率是法定稅率,基本上不能調整,評委會決議將該類房屋的課稅現值折減16%。儘速研議提案修訂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制定差別稅率,針對多屋族的部分,訂定出稅率的差別性,避免造成擁有多棟房屋者也享有最低稅率的狀況。

台南市105年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適用迄今將屆3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了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及地段率等項目,調整重點說明如下:

一、 90年7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建築完成之中古屋,標準單價調幅歸零,調回102年評定之標準。

二、 105年7月1日起建築完成房屋,標準單價改採行政院主計總處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打折調整,調幅是102年 
        評定標準的58%,調整後之標準單價為六都最低。

三、 鋼骨造、鋼筋混凝土造等房屋之折舊率由現有1%提高為1.17%、殘值率降低至29.80%。

四、 本次地段率調整以調降居多,計調降388個路段、調升71個路段,其餘2,576個路段維持原標準。

五、 同時為減輕購屋自住型市民負擔,有附帶決議的通過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打折,建請議會支持「臺南市房
        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訂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以平衡自住戶稅率之折減。

以坐落在家樂福安平店附近92年興建完成的30坪公寓為例,108年房屋稅為6,378元,明年(109年)房屋稅將降為3,708元。以坐落新營區新東里東學路95年興建完成的63.5坪3樓透天厝為例,108年房屋稅為10,266元,明年(109 年)房屋稅將則降為6,242元,一次降了近4千多元。

市府將儘速依據108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之決議,依法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適用調降後的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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