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區監理所提醒車主,108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請儘速繳納!(圖/新竹區監理所提供)


【亞太新聞網/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108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7月1日起開徵,據新竹區監理所統計資料至108年7月15日桃、竹、苗地區汽車繳納率僅34.1%,機車則為38.9%。新竹區監理所提醒車主,108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請儘速繳納!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若車主未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或已遺失,可多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可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利用「監理服務網」、「e-Bill全國繳費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繳費,皆不需負擔手續費(以信用卡繳費者,相關手續費金額請逕洽各發卡行庫),環保、節能又便捷,請鄉親善加利用。

車主有因忘記繳費而受罰的煩惱嗎?新竹區監理所表示,如果車主有此項困擾,誠摯的建議您申辦「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服務。約定轉帳申辦完成後,自用車將於每年7月31日;營業車春季3月31日、夏季6月30日、秋季9月30日、冬季12月31日,由存款帳戶內轉帳繳納。

新竹區監理所長林翠蓉提醒車主,請留意金融帳戶之存款餘額,若因存款不足無法辦理轉帳繳納時,該項費用則需由車主自行依上述繳納方式繳費。約定轉帳汽燃費,手續費均由監理所負擔,提供忙碌的您輕鬆繳費的管道,歡迎多加使用!


▲新竹區監理所提醒車主,108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請儘速繳納!(圖/新竹區監理所提供)

關鍵字:新竹區監理所 汽機車燃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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