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台北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下每周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確立了週休二日的法源,如果順利將會在5月15日三讀通過,並在明年起實施。
初審通過的條文明定,勞工正常工作的時間,每日將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如果雇主違反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此修正條文自民國105年1月1日施行。
此外,現行條文規定,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雇主應保存一年,但初審後出勤記錄改為保存5年,如果雇主違規將可處9萬到4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