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陳怡珍今日指出,民眾名下明明沒有車,也沒在開車,日前收到烏龍罰單,在各單位間疲於奔走申訴卻遭踢皮球各處碰壁。(圖/議會提供)


【亞太新聞網/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員陳怡珍今日指出,日前接到民眾陳情收到烏龍罰單,自己名下明明沒有車,也沒在開車。台南市交通局裁決中心卻寄給他一張不認識的車牌號碼催繳罰單,由於他人在北部工作,商請家人幫忙至舉發的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反應,二分局卻要他自行前往台南市監理站申訴,監理站聽完家人敘述,直接拿走裁決書,並表示沒事,將再重新製單給真正的車主。

然而事發至今已近一週,網路系統內的違規紀錄仍未消除,對於無辜受害的民眾來說,十分荒謬。陳怡珍議員強調,不僅警方製單有明顯行政疏失,事後也未積極正視問題,反而讓當事人家屬自行在各單位間碰壁。明明是守法的民眾,個資卻無故被暴露,如何給市民一個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台南市交通局裁決中心寄一張民眾自己不認識的車牌號碼催繳罰單。(圖/議會提供)

陳怡珍議員說明,陳情人自己名下沒有車,也沒有在開車,人更是在北部工作。卻收到台南市交通局裁決中心於8月19日發出的裁決書,指稱他曾於今年1月8日在台南市中西區違規闖紅燈,詢問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未果,又只好到監理站申訴,監理站人員的反應也讓陳情人感到這種行政疏失是常態,過程中沒有任何單位給予答案與正確的協助。

陳怡珍表示,警方未謹慎處理製單手續在先,事後又沒有在第一時間給予無辜民眾協助,積極撤銷烏龍罰單。​陳怡珍議員呼籲,警方面對違規民眾時,嚴格執法十分重要,但事後的行政程序也同樣要謹慎,千萬不能輕率行事,讓無辜民眾白白受害。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決中心開出擾民的烏龍罰單,讓民眾個資無端被暴露。(圖/議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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