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戶政事務服務臺接獲王小姐來電詢問。(圖/記者蔣彤雲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來自台東縣東河鄉的王小姐與來自屏東縣枋寮鄉的陳先生預計於本月辦理結婚登記,正煩惱提不出戶口名簿,經北區戶政事務所同仁協助先行受理結婚登記,讓民眾順利完成終身大事。


▲準新人因工作關係在新竹租屋,平時工作忙碌,無法撥空回老家拿戶口名簿。(圖/記者蔣彤雲攝)

竹市北區戶政事務所表示,服務臺日前接獲王小姐來電詢問,她是預約當週星期日要辦理結婚登記的準新人,王小姐發現結婚登記需具備身分證、戶口名簿、結婚書約等文件。準新人的結婚書約已經寫好,身分證也一向隨身攜帶,但因王小姐戶籍在台東縣東河鄉父母家,陳先生的戶籍在屏東縣枋寮鄉,戶口名簿都在老家由戶長保管著。

這對準新人因工作關係在新竹租屋,平時工作忙碌,回到租屋處經常已是晚上7、8點之後了,再加上最近要準備結婚的事情特別多,實在分身乏術,無法撥空回老家拿戶口名簿,王小姐急切問道有無其他方法可替代。北區戶政事務所同仁向王小姐說明,若不便回父母家拿戶口名簿,戶所可透過行政協助的方式解決,請王小姐及陳先生仍依所預約的時間準時到北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不須攜帶戶口名簿,待辦完結婚登記後,請當事人撥打電話告知戶長一聲,請戶長親持戶口名簿就近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即可。

民政處表示,一般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所需證明文件有: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及結婚書約(書約需有雙方當事人及證人2人之簽名或蓋章)。另考量民眾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常有戶長拒提或不便提供戶口名簿,或民眾來不及事先取得戶口名簿,為避免影響當事人權益,以及基於便民原則,節省民眾舟車往返的時間,可由戶政事務所先行辦理結婚登記,並同時催告戶長攜帶戶口名簿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為確保戶籍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提醒各位戶長於戶內人口辦理戶籍登記完竣後,應儘速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換發事宜。

關鍵字:北區戶政事務服務臺  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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