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覆案首度開庭,司機員尤振仲到庭。(圖/翻攝畫面)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普悠瑪列車翻覆案造成重大傷亡,檢方起訴司機員尤振仲等人,宜蘭地方法院今(2)日首度開庭,法官詢問被告3人是否認罪,3人皆否認,其中尤振仲說:「我當然不認罪,我當時依照判斷和作業程序操作。」

宜蘭地檢署偵結台鐵局普悠瑪列車在宜蘭縣新馬車站翻覆,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尤振仲、時任台鐵局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和時任台鐵局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

全案起訴後,宜蘭地方法院今天第一次開庭,檢察官指出,被告尤振仲涉嫌操作疏失,關閉ATP、超速,柳驗收有疏失,吳管理顯有疏失,結合3人疏失,致使高達18人互多人受傷,涉過失致死、致重傷等罪嫌。

對檢方指控,柳、吳均表示不認罪,吳並辯稱自己未參與普悠瑪列車的審議驗收與試陣,調度員與相關主任也不曾反映ATP無法遠端監視。尤振仲肯定檢方認真調查,但為自己辯護說:「我當然不認罪,我當時依照判斷和作業程序操作。」

尤振仲的委任律師閻道至表示,尤振仲之所以否認犯罪,主要是因為他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希望藉由這次司法程序還原當時真相,最想知道的是,為何他的認知和檢方提出的客觀事證會不一樣。

閻道至說,尤振仲當時判斷列車有煞車作動是因為ATP故障才會關閉ATP,這是結果論問題,如果事後他知道當時ATP沒有故障,是自己把ATP關掉,他就該負責,他也會負責。

閻道至表示,當時列車如果刻度和時速不符,忽快忽慢,也就是可能電門把手操作時速50公里,實際上時速卻是80公里,或是操作在時速60公里,速度表卻顯示時速40公里,另外,證人當時也提到列車有爆衝現象,這些都需亟待調查。

關鍵字:普悠瑪 尤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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