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8日下午對喧騰多時的大巨蛋案作出結論報告,列出數點爭議,並將向特偵組移送並告發馬英九與前財政局長李述德,也建請立法院彈劾總統馬英九。

因為大巨蛋BOT案是在前市長馬英九任內簽約,並評定包含遠雄集團在內的「台北巨蛋企業聯盟」為最優申請人,其任內也發生變更工程協力廠商、更改權利金等重大變更,廉委會便一併檢討馬英九任內的爭議行為。

廉委會提出的爭議有下列幾點,「920馬趙會後,權利金竟改為0元」、「市府同意變更都市計劃分區,還加『住宅區』圖利遠雄」、「馬親自會趙磋商,顛覆行政程序」、「馬掌握了10名甄審委員提名,『足以通過任何議案』」。

首先針對權利金為0的部分,廉委會指出,馬英九涉嫌圖利遠雄。《促參法》11條以及大巨蛋招標公告須知內的規定,都有規定本案應有「權利金」,而在2004年9月1日前,和市府議約的遠雄都還願意提撥千分之一的營運權利金,且北市府也沒有放棄權利金的打算。但是到同年9月20日馬英九與趙藤雄親自會面商談後狀況丕變,在9月23日馬英九市長任內的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因擔任議約主談人,前往進行第三階段第三次議約會議,竟將權利金頓時修改為0元,廉委會還提出當天會議錄音逐字記錄舉證。

廉委會依照紀錄質疑,馬趙會後權利金透過李述德在會議上修改為0元,報告指出「馬英九犧牲市府之權益,顯然已涉及不法圖利遠雄之行為。」

調查報告結論指出,馬英九在私下與趙藤雄會面後權利金就變成0,顯然有圖利廠商之嫌,廉委會建議北市府,應將馬英九、李述德涉嫌違法圖利遠雄趙藤雄部分之相關「全案資料」,移送特偵組等單位依法處置。

全案關乎到馬、李2人涉嫌圖利、背信、瀆職之刑責,因此廉政委員專案小組將會另行向特偵組告發,而非以市府的角色進行。除此之外,報告也指出,馬還涉有政治及行政責任,因此依據現行憲法規定,應移請立法院審議,再決定是否進行彈劾。

 

關鍵字:北市府廉政委員會 建請 立法院 彈劾 馬英九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