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村長潘生貴率村民至鄉公所陳情。(圖/青山村辦公處)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三地門報導】 

屏東縣三地門鄉青山村村長潘生貴 27日率同30多位村民持落實建設尊重民意白布條向鄉公所陳情有關107年核定、預訂108年施作的公共設施興建工程案已逾一年仍未執行完畢,請鄉長車牧勒薩以拉勒格安儘速辦理,因鄉長因公外出,由秘書接下陳情書,里港分局長楊龍祥也率警到場維持秩序,幸好沒發生意外事故。

潘生貴在陳情書指出,請鄉長尊重原民會申請文化健康站的評選制度,勿過度介入評選制度,要尊重在地村長。108年各村基礎建設工程經費80萬元,請鄉長儘速辦理。

(一)、建設工程隨意變更且未執行:
1.107年青山村公共設施興建工程(依據行政院107.1.31院授主預補第1070100205H號函辦理)(1)活動中心廁所興建工程170萬。(2)青山村路面巷道改善工程40萬。
2.青山村集會所舞台改善工程案(另案辦理)。
3.上述工程107年已核定,並預訂於108年初執行,經108年5月13日三地門鄉代表會下村考察座談會反應至今,僅有活動中心廁所興建工程乙案剛完成招標作業。
4.青山村路面巷道改善工程為何將鄉長核定項目變更為農路改善工程?為何有村民走的柏油路不先處理,去做無法完成通行的農路?各案鄉長以徵詢部落各方意見為由,遲遲未施作,為何此項工程鄉長未徵詢部落各方意見自行變更核定項目?希望鄉長遵重民意,落實地方建設,依核定原案執行是項工程。
5.青山村集會所舞台改善工程案,鄉長、建設課長會勘後,改採10萬元下以經費先行處理舞台天花板,後續改善舞台及鐵捲門設施,至今仍無動作,經費去向不明,請鄉長說清楚,講明白。

(二)、申請原民會文化健康站計畫,是鄉長說了算?還是依據申請遴選標準?
青山村因社區發展協會及文化藝術協會同時申請文健站計畫,縣府原民處召開協調會,示意僅能由1個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文健站應有其評選標準,依據評選標準優先順序遴選出其中1個申請單位,鄉長你用強硬的口吻,在協調會中說:「如果不是你要的發展協會申請,你不會提供任何場地設施,也會叫原民會不讓文化藝術協會通過」,這樣已經影響到評選標準的公平性,文化藝術協會執行關懷據點已有10年經驗,人力、經驗均符合文健站的資格,反觀社區發協會相關幹部去年4月才剛接任,沒有執行相關計畫人力及經驗,在協調結束之後,並未達成共識,為何呈報上去的是你所要的社區發展協會?希望透過今天的公開陳情,相關單位能夠做出一個公平的遴選,並將遴選結果講清楚、說明白。

(三)、請鄉長遵重在地村長:村辦公處原設置在幼兒園內部,因村民平日進出,影響幼兒園上課,所以在潘村長任協會總幹事時向里港分局借用舊派出所,設置社區發展協會及村辦公處的聯合辦公室,已使用多年,鄉長有自己的規劃,要將派出所設置為文健站,在沒有提早通知,給村長時間整理村辦公處內重要文件及物品的情況下,就直接派清潔隊員將村辦公處搬出舊派出所,最後也沒完成辦遷工作,桌椅堆置在幼兒園內,希望鄉長遵重在地村長,村辦公處內之物品,不是全部均屬鄉公所財產,亦有村長自行購置之物品,鄉長並無權搬遷,且舊派出所並未非是鄉公所租借,鄉長亦無權利將村辦公處趕出來,今天在此公開陳情,請鄉長尊重在地的村長,今天已經用最溫和的方式向鄉長陳情,希望鄉長能夠予以尊重,以免造成更多的部落居民反感,引起更大的抗議行動。

(四)、最後一件事,108年會勘各村基礎建設工程之後,鄉長答應要補助各村的80萬基礎建工程經費,在108年5月13日下村考察座談會時,由賽嘉村長曾順金提問為何都還沒有執行?鄉長當時說請建設課長林裕章將各村建設工程明細發給各村村長,一直到現在,都還沒看到這80萬建設經費到底做在哪裡?也希望鄉長講清楚,說明白。

最後雖由秘書接下陳情書後並說明,但村民不接受,揚言下次還會再來陳情。

關鍵字:三地門鄉  鄉公所陳情  青山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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