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勞工應比照公務人員擁有「有薪家庭照顧假」議題。(圖/立委廖婉汝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黃崇能/屏東報導】

婦女節前夕,立法委員廖婉汝針對女性勞工應比照公務人員擁有「有薪家庭照顧假」議題,於3月6日上午在立法院邀集邀請台北大學社工系陳芬苓教授及多位女性立委召開推動「有薪家庭照顧假」記者會。


▲讓家庭照顧假由現行的7天增加到14天。(圖/立委廖婉汝提供)

雖然法律規定只要是勞工都可以依法請家庭照顧假,但廖婉汝在記者會中特別強調女性勞工除了工作外,更是照顧家庭的主力,普遍要顧小又要顧老,在台灣高齡少子化之下,是影響最大的勞動族群,因此應該比照公務人員七天有薪家庭照顧假規定,又不破壞現行勞工請假規則下,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 條,讓家庭照顧假由現行的7天增加到14天。

廖婉汝指出,至於應給勞工的七天薪資或津貼費用部分,政府可思考由就業保險基金來支付,不要造成雇主的負擔,讓女性勞工「有薪又有假、安心好顧家」,看的到也吃得到。

關鍵字:廖婉汝 陳芬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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