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鯊由於捕撈嚴重在台灣海域曾經不見蹤跡 。(圖/記者許仲洲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許仲洲/花蓮報導】

鯨鯊被譽為「海中溫柔巨人」早年捕撈嚴重,在台灣海域幾乎不見蹤跡,政府從97年全面禁止捕撈,近海才出現鯨鯊悠游身影,今午3月中有鯨鯊游進花蓮港搶食誘餌。海洋委員會4月28日公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將鯨鯊正式列入。花蓮縣府農業處5日5日公告,呼籲民眾嚴禁捕撈,原飼養或持有者也應登記備查,違者可依野保法開罰。


▲鯨鯊屬於鯨鯊科鯨鯊屬的鯊魚僅一科一屬一種,是地球上最溫順的鯊魚(圖/記者許仲洲翻攝)

縣府農業處表示,若有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6個月到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到150萬元罰金。農業處指出,在公告前,已飼養或持有鯨鯊與鬼蝠魟產製品的民眾,自今年6月1日起至8月31日間,必須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備妥相關資料向農業處登記備查,若未在規定時間內登記,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處新台幣1萬元到5萬元罰鍰,提醒飼主留意。海上作業漁民留意若有意外捕獲,不論死活皆應立即放回海中,未盡通報義務可處3至15萬元罰鍰。


▲鯨鯊是目前世界上體型最大的魚類,由於數量日漸稀少被列為瀕危動物。(圖/記者許仲洲翻攝)

鯨鯊(學名:Rhincodon typus),又名鯨鮫、豆腐鯊、大憨鯊,是目前世界上體型最大的魚類,屬於軟骨魚綱鬚鯊目鯨鯊科鯨鯊為鯨鯊科及鯨鯊屬中唯一的成員。最大尺寸為12.65公尺長,21.5公噸重。鯨鯊生活在熱帶和溫帶海域中。鯨鯊具有非常寬大的嘴巴,是一種濾食動物,主要捕食小型動植物(包括浮游生物)、小型魚類,壽命可達100年,由於數量日漸稀少被列為瀕危動物。

關鍵字:鯨鯊 保育法 花蓮縣 嚴禁捕撈 農業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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