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男子膽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在西螺鎮鬧區連續奪取兩位婦人財物後揚長而去。西螺警於四小時內循線將曾男查緝到案。(照片:記者張立明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曾姓男子膽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在西螺鎮鬧區,連續奪取兩位婦人菜籃內皮包及拎在手上的皮夾後揚長而去;西螺警分局據報後,於四小時內循線將曾男查緝到案,曾嫌起初意圖卸責而堅不吐實;但從曾嫌身上起出的疑似贓款中即有被害婦人所稱之連號新鈔,令曾嫌百口莫辯,警方遂依法將曾嫌送辦。

曾姓男子於24日上午8時許,騎機車在雲林縣西螺鎮鬧區趁一名老婦人
不備之際,竊取老婦人置放於機車菜籃內之皮包;隨後又遇另一名婦人走在路上,趁婦人疏於注意之際,取走婦人拎在手上的皮夾後揚長而去。

被害婦人向警方報案時指出,被歹徒所取走之現鈔均為新鈔且都是連號。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查緝,迅速鎖定犯嫌身分,並於4小時內循線將該名男子查緝到案,並查扣作案用機車、安全帽、黑色外套等,並起出贓款交還被害婦人


▲警方並並查扣曾男作案用機車、安全帽、黑色外套等,並起出贓款。(照片:記者張立明翻攝)

警方將曾嫌查緝到案時,曾嫌起初意圖卸責而堅不吐實,但對從其身上從起出的疑似贓款中即有被害婦人所稱之連號新鈔,曾嫌卻無法自圓其說,警方遂依法將曾嫌送辦。

被害婦人在接獲警方通知到派出所指認犯嫌相關證物時表示,警方能在4小時內立即破案並查緝到犯嫌,充分顯示警方辦案能力,並相當肯定警方辛勞,使其財物失而復得。

西螺警分局長徐俊生呼籲民眾,外出時要特別留意財物安全,應靠路邊行走,並將手提包或側背包以提、背於馬路外側或斜背,尤其應避免在機車及腳踏車菜籃內放置包包,以降低損失風險。


▲曾嫌起初意圖卸責而堅不吐實,但對從其身上從起出的疑似贓款中即有被害婦人所稱之連號新鈔,曾嫌卻無法自圓其說,警方遂依法將曾嫌送辦。(照片:記者張立明翻攝)

關鍵字:雲林縣警 西螺分局 贓款 意圖卸責 堅不吐實 百口莫辯 自圓其說 失而復得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