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議員質詢,縣長潘孟安回應縣府立場。   
▲吳議員質詢,縣長潘孟安回應縣府立場。(圖/記者戴英薇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針對近日萬巒萬法寺『中東寶塔』產權糾紛,屏東縣議員吳亮慶質詢縣府民政處長鄭文華,指出縣府要求寺方2個月內限期改善,但這段期間卻發了6~7次公文,並對寺方人員施壓「有跟議員講好了嗎」,縣府依法行政勿因民代施壓淪為打手。鄭文華對此否認並強調縣府絕對依法秉公處理。

『中東寶塔』爆發產權爭議,因有民代指控違法,並要求縣府拆除部份塔位,家屬組成自救會並於上週前往縣府、縣議會及吳亮慶議員服務處陳情。

吳亮慶說,有關中東寶塔的產權爭議,縣府無法協助解決,就循法律途徑處理,但據他了解,寶塔使用執照、建照都是合法登記有案,近來有人檢舉塔位跟結構問題,引發家屬憂心。

民政處長鄭文華表示,中東寶塔合法進塔的使用權人權益理應予以保障,但寺方進行內部改裝未依法向縣府提出申請,已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依第73條規定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縣府於5月21日函文寺方陳述意見,並要求另該寺也已將中東寶塔變更興辦事業計畫書送縣府審查中。

吳議員說,縣府要求寺方2個月限期改善,但他查閱公文資料,縣府在限期改善未屆,每三、五天就發一次公文,寺方人員每次補送資料還被承辦問「有跟議員講好嗎」這都有錄音存證。他質疑「議員權利有這麼大嗎?」對於違法部份,縣府可依法處理,但希望縣府可以堅持立場,勿被人利用當打手,甚至執行拆除,讓家屬可以安心。縣府打造屏東安居樂業,不要讓逝者都無法安居。

縣長潘孟安說,中東寶塔民國81年興建迄今,私權糾紛以私權處理,縣府不介入。但針對建物內部違規部分,必須依規定提出改善計畫,以符合殯葬管理條例,寺方也應跟當事人說明,保障其合法權益。

關鍵字:中東寶塔  吳亮慶  屏東縣政府  產權糾紛  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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