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你有什麼不可以?過度追求也可能是性騷擾!(圖/示意圖網路翻攝)


【亞太新聞網/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高中生小明喜歡同班同學花花,上課時,小明總會轉頭盯著花花看;下課時,常以請教課業為由,不讓花花離開座位…這樣持續了3個月。花花好幾次告訴小明想以課業為重,無心談戀愛;小明以為自己的追求不夠厲害,改成每天每小時用line對花花噓寒問暖…花花覺得小明的行為很噁心,而且影響到學習,向學校教官求助…

工程師阿成對同事小玲一見鍾情,常以業務交流為由跑到小玲的辦公桌前聊天,不時發e-mail約小玲吃飯或遊玩,均被小玲拒絕,阿成不死心,在特定節日買禮物或花束到公司並找同事鼓譟,小玲在群眾壓力下只能收下。某天下班,阿成以保護小玲安全為由,試圖跟蹤小玲回家,小玲覺得很害怕,只好先繞去他處,看能否躲避阿成的緊迫盯人…

上述兩個例子可以發現,小明與阿成的追求行為,已經造成花花與小玲不舒服的感覺,雖然有明確拒絕,卻讓小明與阿成變本加厲,甚至加強互動頻率還出現跟蹤行為,導致花花與小玲感到恐懼且嚴重影響到日常生活。值得注意的是,喜歡對方而追求的行為看似合理,卻忽略了被追求者在過程中的想法,若「過度追求的行為」違反了被追求者的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造成其不舒服的感受,進而影響正常生活,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當然,在實務認定上,仍須以被害人主觀認知及客觀合理標準等綜合考量。

為了避免過度追求產生性騷擾的疑慮,追求者應注意以下幾點:

1、注意言行舉止,避免造成對方不舒服的感受。

2、建立性別平等的觀念,避免追求過程的不恰當行為。

3、尊重並理解對方的想法,營造雙方都可以接受的互動模式。

喜歡而追求是非常自然的行為,但需顧及被追求者的感受與反應,適當調整追求的行為與頻率,彼此互相尊重,才是人際互動的相處之道。

關鍵字:過度追求 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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