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方未通報沼氣外洩 也沒請地質單位鑑定 縣府將依水保法開罰30萬


記者陳明道/屏東報導

昨日縣府環保局長魯台營率水利處、環保與消防官員聯合小組稽查核三廠,針對釋出零星沼氣鑿井工地是山坡地,必須向屏東縣政申請,將依水保法,科以國營事業電廠最高罰款30萬元,就因廠不高的廠址也被列入山坡地而挨罰。

昨天11時大雨滂沱中,環保局長魯台營與縣府秘書吳鴻昌、水利處副處長江國豐、消防局秘書陳同成與議員李志偉、陳文弘、張榮志助理周明君、恆春黨部書記林育先等人冒雨前往廠內稽查,勘查15日釋出零星沼氣沼氣地點、魯台營批核三廠位在斷層帶上,大量沼氣外洩可能影響岩盤錯動,廠方除了未通報沼氣外洩,未請地質單位鑑定,便鑿井開挖150公尺深井,縣府將依水保法開罰30萬。

張廠長針對8日電焊火警事件,鄭重澄清沒有失火,該事件僅是進行海水淡化廠房隔間改善工程時,電銲作業產生的煙霧觸發警報器。張廠長與魯局長面對面達成協議,下週一邱副廠長到縣府討論雙方互設熱線電話,讓工安意外零時差通報,不再引起居民擔憂。

吳副縣長與張廠長設置熱線後,要求廠方發生事故需第一時間通報副縣長吳麗雪,不讓謠言影響縣民生活。至於核三廠二部機組復工之前,縣府要求備查,張廠長說所有工程及意外都需陳報原能會,未來地方政府通報機制將朝簡訊、群組、傳真多元「告知」努力。

 

【圖說】魯局長(右)率聯合小組稽查核三廠鑿井工地是山坡地,將依水保法開罰30萬元。(記者陳明道攝)

關鍵字:山坡鑿井洩氣 核三廠 吃罰單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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