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光秉持「誠信、創新、和諧、卓越」的經營理念,開發新產品以供應國內、外市場需求。(圖/記者蔣彤雲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今年8月26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作出刑事判決,判定我國LED大廠億光電子前韓國籍員工個人違反營業秘密法,此雖屬韓籍員工個人行為,億光卻被韓方科罰金5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24萬元),億光對判決深表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

億光電子指出,涉案的三名億光前員工原任職韓國首爾半導體公司,2016年中主動到億光台灣總公司求職,三人因具有LED產業相關經驗且表明想在海外開創職業第二春,億光遂嚴格要求三入職前簽署誠信保密暨智慧財產權約定書,明定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經營理念,要求其必須恪遵公司所頒布的智慧財產辦法、規則和相關政策,嚴禁抄襲、竊用或侵害前雇主或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或營業秘密,始能入職錄用,三人簽約並獲錄用。

未料這三名韓籍員工竟違反公司規定,於返回韓國時遭到韓國檢警主動搜索與羈押,億光因此無端遭到韓國檢方以違反韓國有關防止及保護產業技術外洩法與防止不正當競爭及保護營業機密法規定起訴,億光對此韓國籍員工個人明知故犯違反億光誠信保密暨智慧財產權約定書在前,三人申請回國隨即遭到韓國檢警主動搜索與羈押在後,深感疑雲重重。

億光秉持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之經營理念以及在LED產業擁有深厚研發能力,一向要求員工務必嚴禁抄襲、竊用或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入職前且須簽署「誠信保密暨智慧財產權約定書」,億光將對針對違反相關法律與公司規定的三名韓籍員工追究其法律責任,並提起上訴以捍衛公司名譽與股東權益。



關鍵字:億光電子 韓國籍員工違反營業秘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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