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遭虐死埋屍案,女童冥誕日拘提3名嫌犯並起出遺體。(圖/民眾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南投縣名間鄉4歲女童遭虐死埋屍案,經檢警追查就在女童冥誕日拘提3名嫌犯並起出遺體,警方將3嫌依殺人罪移送南投地檢署,檢方也以案情重大漏夜偵訊,認為女童生母和陳姓前男友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南投地方法院裁定兩被告均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南投地檢署於今年8月中旬接獲檢舉信,指出疑有女童遭虐殺棄屍之情事,基於人命關天,為迅速釐清案情,南投地檢署張曉雯檢察長立即指派黃慧倫檢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南投分局共同偵辦。經專案小組成員不眠不休,鍥而不捨過濾線索、調查證據及現場查訪下,逐漸拼湊出案情,於今年9月 2 日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並針對可疑嫌犯一併開立拘票,專案小組於同日15時許展開行動執行搜索5處,復於同日18 時許於南投南崗路拘提陳嫌及在臺中市北屯區拘提彭嫌到案。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表示,經專案小組初步詢問後,於今年9月3日凌晨6時10分,由專案小組成員帶同犯嫌至埋屍地點執行搜索,終於在主建物旁之草地下起出女童遺體,及查扣埋屍所用之圓鍬一把、燒金紙筒等物。黃慧倫檢察官隨即於同日上午9 時 30 分許,製作死者家屬筆錄,並會同法醫師解剖屍體、採取檢體後以最速件方式送驗,以進一步確認死因等相關事實。同日晚間9時許,再對陳嫌及彭嫌進行複訊至翌日(4日)凌晨0時許,檢方認為陳嫌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傷害致死重罪及刑法第247條第1項之遺棄屍體罪;彭嫌涉犯刑法第247條第1 項之遺棄屍體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證人及共犯之虞,均有羈押之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4歲女童遭虐死埋屍案,女童冥誕日拘提3名嫌犯並起出遺體。(圖/民眾提供)

南投地方法院認為被告陳嫌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第2項(即傷害致死罪)、第247條第1項(即侵害屍體罪)罪嫌重大。另外彭姓被告涉犯刑法第247條第1項(即侵害屍體罪)罪嫌重大。

南投地方法院說明,女童被害後,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今(4)日凌晨零時許,就被告陳嫌及彭嫌向本院聲請羈押本院受理後(109年度聲羈字88號)因深夜不訊問及指定辯護人因素,本院法官於今日上午11時30分訊問二被告。

南投地方法院表示,被告陳嫌否認部分犯行;被告彭嫌坦承犯行,然承辦法官依共犯及證人之供述、卷內相關資料等證據,認被告二人分別涉有刑法第277條第1項、第2項、第247條第1項之罪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逃亡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於今日12時裁定二被告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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