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縣市地政局,對全台32件預售建案專案稽查11項合約項目,有30件不符合規定,其中以「房地標示及停車規格」違規達26件最為嚴重。消保處26日表示,違規業者若未改善最高可開罰150萬元,消費者也可憑定型化契約自行稽核建商所提供的合約。


台中建案表現最佳,其餘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及新竹縣共30件建案皆有部分違規的項目,其中最為嚴重的是高雄市聯上實業的聯上峰景,稽查的11項合約項目竟全數違規,而鼎毅建設的品川風高達10項違規位居第2。

「別買了房子,車子卻不能開到地下室停車。」消保處指出,經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初審,行政院消保處複查,共32件預售屋建案中,以「房地標示及停車規格」違規高達26件最為嚴重,違規情形多為未寫明停車位高度,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以及面積計算方式,及停車位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不符定相關規定。

 

花大錢買小屋  買房子沒車庫

定型化契約暗藏玄機 小心別當冤大頭

至於違反「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差找補」規定者則高達23件,消保處提醒,若消費者未注意合約陷阱,可能面臨合約坪數與實際坪數不符,「花大錢買小屋」卻無法求償的窘境。所謂找補,即為「多退少補」之意,根據定型化契約規定,若有坪數不足,需全額退還消費者,而實際坪數若超過合約坪數3%,購屋者有權解除買賣合約,消費者補貼的部分則以坪數面積2%為限。

舉例而言,若合約坪數為100坪,當建案蓋好時發現實際坪數僅有95坪,消費者可依定型化契約要求建商退費5坪足額或者解除合約,若實際坪數為105坪,消費者也僅須補足建商2坪的價差。

此外,「驗收」項目也高達21件建案違反規定,其中多以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或以  個別磋商、錯誤的計算方式去降低交屋保留款數額。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合約中驗收項目也不能輕忽,多個交屋保留款5%,可更加保障房屋的施工品質,避免建商款項全收後,發生施工怠惰或偷工減料的情事。

關鍵字:建商亂蓋行政院公布違規名單 呼籲消費者要睜大眼睛-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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