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民政處呼籲,大樓管委會如有刁難居家檢疫個案入之情況,將遭到處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特派記者張建奎攝)


【亞太新聞網/特派記者張建奎/竹縣報導】

新竹縣今年新冠肺炎累計居家檢疫人數達8111位,近日違反居家檢疫違規案件增加許多。縣府民政處呼籲,台灣疫情穩定,但大家不能鬆懈,發生很多零星小違規,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檢疫者有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縣長楊文科強調,居家檢疫者若有任何問題,包括法令規定、外出申請、就醫、垃圾清運、申請防疫旅館等,一定要向各地里幹事回報。

近期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收到眾多居家檢疫違規裁罰案,包括忘記檢疫期間跑去樂園遊玩、短暫外出、遛狗、慢跑,甚至誤以為檢疫期滿外出的違規狀況發生,都將按外出時間長短與影響輕重來裁罰。縣府民政處表示,中央已針對居家檢疫者放寬外出規定,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申請外出,從居檢第五天始得以申請,放寬為無症狀居檢第一天始得向地方衛生單位申請外出,考量人道需求。

日前竹北有居家檢疫個案入住遭大樓管委會刁難之案例,縣府民政處再次呼籲,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規定,對於接受隔離治療者、居家檢疫者、集中檢疫者及其家屬之人格、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同法第12條規定,非經主管機關基於傳染病防治需要限制者,政府機關(構)、民間團體、事業或個人不得拒絕傳染病病人就學、工作、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若違反規定,得處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關鍵字:違反.居家檢疫.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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