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記者吳玉惠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吳玉惠/台南報導】

學童遭師霸凌,可憐小小心靈上恐種下一生中難以抹滅的傷痕,陰影伴隨日後成長過程,將對其人格發展產生不良之影響,也許是社會問題的開端!為人師者是否應懷抱慈悲心,以愛與包容循循善誘,正視下一代的教育品質呢?

林燕祝議員今(23)日再度揭發國小老師不當管教事件,她說,目前就讀國中單親弱勢的小榮和同儕,被一名曾姓老師長期延誤用餐或強迫灌食,甚至不讓學童上洗手間,請教育局調查卻回文說查無此事,導致家長刑事敗訴,後在新校長協助下查到新事證,曾姓老師被民事以侵權行為判十萬元,曾老師目前任職C校,是否有不當管教,請教育局查明,市長黃偉哲接受家長陳情,表示會詳查此案。

林燕祝指出,這次揭發的國小老師不當管教事件,猶如二十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國小張老師的翻版,事件發生在國小A校,曾姓老師常遭家長投訴不當管教,督學也訪視,無奈學校未積極介入處理,曾姓老師轉到B校,從106年9月起至107年5月,曾老師不讓弱勢且單親高年級學生小榮吃飯,中餐放在桌下豆腐等食材出現酸味才讓孩子吃,也不讓他上洗手間,一個下午只能上一次,他的同學則是被架起來強迫餵食。

林燕祝說,曾老師的不當管教經其母鍥而不捨地追查和新校長秉公處理,全案經台南地院一審民事判決出爐,判決書指出,曾老師確有延誤小榮用餐,該行為侵害小榮的自由、學習權、人格發展權且情節重大,曾老師也確有在小榮同儕面前,對小榮口出『你是學習障礙,需要別人這樣對待你嗎?』『上課輔,是浪費國家資源』,侵害人格發展權、名譽權情節重大,且經常禁止小榮參與聯課活動課程的行為,已侵害小榮學習權,且屬情節重大,一審判曾老師十萬元。

林燕祝表示,有教無類是教育原則的本體,因材施教是教育原則的實踐,曾老師一再歧視出身於單親且弱勢家庭的學童,只關愛成績優秀的學童,利用喜歡的學童管理欺壓其他學童,因為學校提供事證不足,家長提起刑事告訴敗訴,換了新校長才贏得民事一審官司,曾老師被以侵權行為判賠十萬元,現在曾老師在C校任職,是否有不當管教,請教育局查明,不能讓不適任老師就到其他學校任職,為了規避責任維護校譽,很多的時候傷害的不只是加害人,更多的是袖手旁觀的體制。

林燕祝詢問黃偉哲市長,曾老師是一位適任教師嗎?受害學童家長現在要向市長陳情,請問市長是否願意接受陳情並立即查辦?

黃偉哲表示願意詳察,並立刻接受受害學童家長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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