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區擴大禁止聯結車、大貨車行駛範圍,將自110年1月1日起公告實施,前兩個月為宣導期,自110年3月1日起將針對違規車輛進行執法取締。(圖/記者吳玉惠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吳玉惠/台南報導】

為降低人口及商業密集區域內機車、行人暴露於大型車輛往來的交通事故風險,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檢討台南市區既有禁行大型車輛行駛路線範圍後,將中華西路以西之市區道路納入「台南市禁行大貨車、聯結車行駛與禁行路線範圍」公告一併管制,主要為安平區五期重劃區、部分中西區、北區道路,並自110年1月1日起公告實施,有特殊需求通行的車輛須申請臨時通行證。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本(109)年度於中華西路及安平區共發生4起大型車輛A1交通事故,市長黃偉哲獲悉後,數度於道安督導會報強調市府應重視大型車對於機車與行人造成的交通危險性,並指示交通局針對大型車行駛路線盤點檢討、加強大型車輛內輪差觀念宣導,以減少類似憾事發生。

王銘德局長表示,依據台南市現行「禁行大貨車、聯結車行駛與禁行路線範圍」公告,砂石車僅能於公告之特定路段行駛,台南市區在「中華北路、中華西路、中華南路、中華東路及中華路」所圍範圍內為全日禁止聯結車通行、尖峰時段禁止大貨車通行,於禁行範圍道路有特殊通行需求者,須申請臨時通行證。

此次,重新檢討大型車軜禁行管制路段納入「中華西路以西、漁光島以東、鯤鯓湖以北、中華北路一段263巷以南」之市區道路(安平商港及安平港營運處所管轄之港區道路除外),主要為安平區、部分中西區與北區。

上述納入管制公告範圍的道路,將自110年1月1日起公告實施,前兩個月為宣導期,自110年3月1日起將針對違規車輛進行執法取締,請受管制車輛務必遵守本市「禁行大貨車、聯結車行駛與禁行路線範圍」公告規定,提前申請臨時通行許可,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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