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映雪/台北報導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邀請外交部、交通部、僑委會、勞委會、保險局等單位,以「我國青年至國外度假打工協議國相關規定、打工人數、投保情形及發生意外事故之樣態與處理程序,及相關部會如何積極有效於外國保護台灣青年人身安全及勞動權」為題,由各單位各自提出專案報告,目前與台灣簽有度假打工協定的國家共有13國,其中台灣以前往紐、澳、日三國度假打工最多。


交通部報告指出,我國青年海外度假打工,是外交部為提升我青年國際觀,並促進國際青年交流,與主要國家洽簽度假打工計畫協議,以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間青年之互動交流與瞭解。交通部說,海外打工目前主要仍是透過留學或遊學公司代為辦理,包括相關國外語言學習機構語言學習及語言學習期間住宿安排,交通部業管的旅行業僅為訂定出國機票或住宿或代送簽證申請。但外交部次長史亞平則表示,據相關駐處回報,我青年赴各國度假打工大多數未透過仲介安排,而多透過各國就業中心、打工媒合網站或友人介紹等管道尋覓打工機會。

僑委會和外交部報告則指出,自民國93年起迄今,全球已有13個國家,包括紐西蘭、澳大利亞、日本、韓國、德國、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及奧地利,與我國簽署青年度假打工(青年交流)計畫協定。其中紐西蘭、澳大利亞,係分別於民國93年2月及7月簽署,98年至102年陸續增加日本、加拿大、德國、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7個國家,今年我國再分別與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及奧地利等4個中歐國家簽署,累計歐洲國家已有8個,佔與我簽署度假打工協定國家總數的六成。

外交部次長史亞平表示,此案自推動以來,至今年10月底已逾15萬名我國青年參與。若以累計人次計算,我國青年以赴澳大利亞、日本、紐西蘭三國度假打工的人數最多,其中赴澳洲者約近13萬人次;在外急難救助案件則以交通事故居大多數,其次為勞資糾紛、租屋糾紛、工傷、因病住院或證件遭竊等。

 

關鍵字:度假打工 外交部 交通部 僑委會 勞委會 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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