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根亞平/桃園報導

北投小二女童割喉案發生後,校園安全維護問題再度引起重視,市議員舒翠玲總質詢時就針對校警提出質與量兩項分析建議,希望每校警衛人數按照勞基法及輪班制度,不分大校小校,朝每校4人做編制;另外對於警衛大部分都由身心障礙者擔任的狀況,舒議員建議教育局應該到各校實際了解,面對警衛工作的特殊性、高強度甚至有些衝突性,一方面對身心障礙人士就業權給予尊重,但是3%員額限制還是要建立標準。

市議員舒翠玲表示,身障人士大部分都前來面試警衛,其他校內組成分子包括老師、行政人員(公務人員)、廚工、工友等,比例極少,校方為滿足勞委會3%身障員額任用規定,都一併聘用,不然會被罰錢。

市議員舒翠玲說,未來即使把警衛薪資再調高一萬塊,到時還是一樣大部分都是身障人士,因為這是結構性問題,要想解套,市長應該向勞委會及外縣市首長研擬協調。

面對校園安全又亮起紅燈,市議員舒翠玲指出,如果現在要補足警衛人員,那一年就要花費一億八千萬到兩億。過去學生一學期收一百元校園安全維護費,後來規定不能收以後,警衛數量就減少。舒議員說,若市府無法馬上補足警衛人員的量,那就應該恢復校園安全維護費。

市府回應表示,用校園安全維護費向家長收錢不太妥當,校園維安經費預計今年計畫動員預備金、明年編入預算。

針對校園環境部分,舒翠玲議員要求廁所維安加強,藉由加裝感應式照明燈、警鈴發揮警示、安全功能;學校下課後也僅開放距離辦公室或警衛室最近的廁所。

此外,舒議員建議學校可以向警察通報校園治安死角,藉由巡邏員警進入校園巡簽,達到嚇阻作用,同時也要求與國防部協調替代役加入校園維安部分,一同盡義務替校園安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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