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竹南鎮、後龍鎮與造橋鄉轄內順暢及安全的交通環境,短期竹南警分局於各分駐(派出)所擇定重要路段增設爆閃燈提高安全性及增加執法強度。(圖/記者彭維權攝)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竹南警察分局公布去年轄內交通事故致人傷亡案件共發生1656件,相較108年度發生1779件,降低123件,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事故社會成本研究統計,估計起碼減少新臺幣1億4千7百多萬元社會支出。

為提供竹南鎮、後龍鎮與造橋鄉轄內順暢及安全的交通環境,短期竹南警分局於各分駐(派出)所擇定重要路段增設爆閃燈提高安全性及增加執法強度。長期並以強化交安宣導向下扎根及結合改善不合理及不友善路口交通工程,藉以降低交通事故及提升交通服務品質。

竹南分局表示,110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自110年2月3日22時起至2月17日24時止,警方將加強執法並將持續針對經常發生的肇事路段及時段,進行重點防制,並協調路權單位強化各路口的交通安全設施;加強教育和宣導,期能透過工程、執法與宣導方式,持續優化交通工程與環境,以降低車禍肇事率,達成「不塞車」、「少事故」及「減傷亡」之目標,同時也降低社會成本之支出。

關鍵字:竹南警 防範交通事故  減少社會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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