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起至3月17日止受理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圖/勞工局提供)


記者唐孝齊/高雄報導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從2月22日起受理申請至3月17日止。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表示,補助簡章及申請表可直接向勞工局1樓服務台、訓練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站台,或本市各區公所索取,亦可由勞工局網站(https://labor.kcg.gov.tw)、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或全民勞教e網(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載。                          

本項補助一律採通信申請,補助額度為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4,000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6,000元、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1萬3,600元、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2萬4,000元。另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補助規定者,補助標準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申請資格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0年3月17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0年2月17日以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或勞工於110年3月17日已就業,惟於前一年內(即109年3月17日至110年3月16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得申請。2.申請人及其配偶10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3.申請人於110年3月17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4.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為提升勞工朋友就業率,勞工局除了加強辦理徵才活動外,也提供各項就業關懷及補助訊息,希望協助失業者減輕其子女的學費負擔,不致影響下一代的求學之路。民眾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07-8124613#134勞工局王先生,或可電洽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1955。

關鍵字: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勞工局 徵才活動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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