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引進「科技執法設備-違規停車自動偵測系統」,三月一日起正式開始執法。(圖/記者彭維權攝)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為確保轄內民眾行車安全及維持站前交通順暢,避免車流回堵,規劃引進「科技執法設備-違規停車自動偵測系統」,在竹南鎮竹南火車站前後圓環等周邊道路完成系統建置,自今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二個月宣導期即將結束,將於三月一日起正式開始執法,在執法區域內違規停車,系統將自動蒐證舉發,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紅線違停、公車招呼站十公尺內停車及併排停車,均可處新臺幣六百元至二千四百元不等之罰鍰,以遏止違規停車,進而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苗栗縣警察局特別請竹南鎮公所,於前、後站圓環增設臨時停車上下客區約二十格。臨停上下客區方便民眾臨停接送親友,但臨停空間有限,只能臨停三分鐘,臨停若超過一分鐘,偵測範圍內LED警告顯示幕會提醒駕駛人已違規,應儘速駛離,如臨停超過三分鐘或違規停車,都將逕行舉發。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周煥興特別提醒民眾,到火車站接送親友,應落實「人等車,非車等人」的接送方式,等親友出站後再駛進臨停區,以免臨停逾時被罰。科技執法目的是希望能減少交通事故,藉由科技執法提升交通安全與行車順暢,並藉此改變駕駛人的不良開車行為與習慣,請駕駛人遵守道路 交通安全規則,確保本身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關鍵字:防制交通事故 引進 科技 執法偵測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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