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自2月起對林園工業區石化廠進行專案監督檢查,總共裁罰177萬元。(圖/勞工局提供)


記者唐孝齊/高雄報導

高雄市勞工局自2月起針對林園工業區18家石化廠進行專案監督檢查,共計揪出57項缺失,裁罰177萬元,勞工局分析,大部分的缺失集中在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的防爆性能失效,與設備計測裝置及去除靜電裝置破損等,李煥熏局長表示,這些缺失其實都可以透過業者加強巡檢,及落實設備的自動檢查來及早發現,呼籲石化業者要強化安全管理及巡檢的基本功。

李煥熏局長指出,勞動監督檢查在系統安全的架構下,是屬於外部稽核的角色,無法取代雇主防災的責任。雇主及現場的主管,若不重視作業環境的安全巡檢,與設備自動檢查結果的稽核,將使許多系統管理機制沒辦法發揮,導致作業人員輕忽防災細節,增加災害發生的風險。

李煥熏強調,職安法規定,安全衛生管理由雇主及雇主代理人綜理,並由各級主管依職權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執行;而作業環境巡檢,及化學設備自動檢查的稽核,是安全管理的基本功,千萬不要敷衍例行性的巡檢作業,尤其是各級主管,要確實稽核相關的表報,加強監督所屬遵守相關安全作業標準,進而讓工作更安全。

勞工局同時持續配合經濟部特檢小組,針對林園區石化廠進行聯合檢查。勞檢處亦將針對林園區以外的26家石化廠,進行第二波的專案檢查,預計於4月底完成。也會將督檢發現的相關缺失,進一步邀集相關業者研討改善,並協助業者建立包括規劃、實施、評估及改善措施(PDCA)之系統化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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