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於今(18)日公布新冠肺炎確診案1842在雲林縣境足跡供民眾參閱;如有於是時是地出入者應先行自我健康監測。( 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


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政府於今(18)日公布新冠肺炎確診案1842及案2149在雲林縣境足跡供民眾參閱,請縣民詳細閱讀並仔細記憶,如果有於該時間點或前後,曾出入這些場所者應先行自我健康監測。

如在公告時間前(1842案5月27前;及2149案5月29日前),出現發燒、上呼吸道、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佩帶醫用口罩儘速至就近指定社區採檢定院所就醫,不得搭乘大眾運輸。相關疑問請撥打電話1922洽詢。


▲雲林縣政府於今(18)日公布新冠肺炎確診案2149在雲林縣境足跡供民眾參閱;如有於是時是地出入者應先行自我健康監測。( 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

關鍵字:新冠肺炎 確診案 雲林縣 足跡 1922洽詢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