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於今(18)日公布新冠肺炎確診案1842在雲林縣境足跡供民眾參閱;如有於是時是地出入者應先行自我健康監測。( 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
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政府於今(18)日公布新冠肺炎確診案1842及案2149在雲林縣境足跡供民眾參閱,請縣民詳細閱讀並仔細記憶,如果有於該時間點或前後,曾出入這些場所者應先行自我健康監測。
如在公告時間前(1842案5月27前;及2149案5月29日前),出現發燒、上呼吸道、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佩帶醫用口罩儘速至就近指定社區採檢定院所就醫,不得搭乘大眾運輸。相關疑問請撥打電話1922洽詢。
▲雲林縣政府於今(18)日公布新冠肺炎確診案2149在雲林縣境足跡供民眾參閱;如有於是時是地出入者應先行自我健康監測。( 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