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根亞平/桃園報導

桃園藝文園區5.16公頃面積扣掉展演中心後剩下3.31公頃,本適用BOT模式辦理。但是基本條件計畫內需要有51%以上的文創空間,包括國際表演廳、多功能展演廳、影城、時尚商場、旅館、文創櫥窗、藝文廣場,基本上是文創園區的概念。

市議員邱素芬就針對桃園藝文特區公設用地未來規劃要求市府嚴格把關,大聲拒絕「假藝文、真商業」的行為,把好不容易營造出的藝文氣息破劃掉。

市議員邱素芬說,102年曾有業者送件要來進行BOT的開發,該業者是商業界知名人物,當時多位議員群起反對,但是舊縣府文化局不僅受理並還展開審查。然而,該業者在園區沒有任何自有土地,計畫中說要做影城等相關大型商場後來被否決。邱議員要求文化局應該堅守立場,並且將藝文特區用地規範、沿革完全搞清楚。

市議員邱素芬指出,原本的藝文展演中心,98年底變成OT,委託經營,期滿再歸還市府,但是卻因為流標三次最後變成文化局接管。邱議員呼籲,文化局若用舊縣府思維,只會達到商業群聚排擠藝文展演,我們不希望桃園多功能藝文園區變成假藝文真商業。

市長鄭文燦說,若未來還有業者要提出BOT開發計畫,文化局還是一樣會收件受理審查。「可以申請但是門檻很高」,沒有相關的經營能力者來投標,無法輕易過關,而目前也沒有任何人申請投標。

外界傳言附近綠地並非是為了保留,而是圖利給附近住戶。市長鄭文燦說,就開發案來說密度也已經太高,即使以現況來看,使用藝文廣場的民眾也不一定住在藝文園區。

市長鄭文燦表示,未來申請業者包括文創空間、財務計畫、防災避難規畫,開發密度以及環境的相容都必須受到嚴格的檢視。

關鍵字:藝文特區 招商 市議員 邱素芬 藝文特區 桃園 市議會  亞太新聞網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