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雲林縣夜市微解封,副縣長謝淑亞13日晚間率縣府相關局處至崙背夜市視導,是否落實遵守雲林縣公告夜市微解封防疫期間營運管理重點防疫規範。(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雲林縣夜市7月13日起微解封,副縣長謝淑亞13日晚間率縣府建設處、衛生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至崙背夜市視導夜市微解封後是否落實遵守雲林縣公告夜市微解封防疫期間營運管理重點防疫規範(二罩定消、禁止內用、全面外帶、容留人數管制)等加強管制措施。

副縣長謝淑亞表示,7月5日本縣已先公告規定夜市微解封夜市防疫六大重點規範及未來夜市四大文化,縣內夜市業者須填報「雲林縣夜市營運防疫管理計畫表」報送給縣府審查,經縣審查通過後才能恢復營業,恢復營業日縣府派員會同本縣衛生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至現場輔導檢視相關防疫規劃與措施。


▲應雲林縣夜市微解封,副縣長謝淑亞13日晚間率縣府相關局處至崙背夜市視導,是否落實遵守雲林縣公告夜市微解封防疫期間營運管理重點防疫規範。(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昨(13)日縣內有大埤夜市、崙背夜市2夜市同時恢復營運(斗六及林內因雨未開市),除謝副縣長親自率隊視察崙背夜市外,縣府相關單位亦專案派員前往大埤現場業者、攤商及消費者進行「防疫檢核項目」之查核與輔導,以避免夜市形成防疫破口。

縣府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截至7月12日止縣內夜市共有麥寮橋頭夜市、崙背夜市、西螺東南夜市、莿桐夜市、北港同仁夜市、林內夜市、斗六人文夜市、大埤夜市、土庫夜市、虎尾夜市、斗六莊敬夜市等11處夜市申請恢復營業,請未申請恢復營業之業者,儘速向縣府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及攤商權利;若縣內夜市業者未經縣府審查同意恢復營業而自行營業,縣府將依法開罰並命即刻停業,盼各夜市負責人、攤商及消費者持續配合落實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以維持社會安全。


▲應雲林縣夜市微解封,副縣長謝淑亞13日晚間率縣府相關局處至崙背夜市視導,是否落實遵守雲林縣公告夜市微解封防疫期間營運管理重點防疫規範。(照片:雲林縣政府提供)

關鍵字:新冠肺炎 疫情 夜市 微解封 防疫 營運 管理 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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