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非洲豬瘟,新北市廚餘維持收運,交付環保局指定地點。(圖/市府提供)


新聞中心/新北報導

因近日我國破獲非法走私非洲豬瘟陽性案例食品,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宣布自110年8月30日起廚餘禁入養豬場,且廚餘養豬場於9月1日到9月30日都禁止使用廚餘餵養,以杜絕廚餘成為非洲豬瘟染病途徑。

環保局表示,一般民眾處理廚餘仍依照過去清運方式,完全不受影響,但請新北市民配合落實惜食減量及廚餘瀝乾,以減少廚餘產生的體積。另外如果有使用來源不明的肉品,或未烹煮的生豬肉、內臟及其豬肉製品,不要回收到廚餘桶,請裝專用垃圾袋丟到垃圾車內,交由清潔隊妥善焚化處理,避免造成防疫破洞。

至於社區、學校、市場、機關與事業單位,如餐廳、食品工廠等,務必將養豬廚餘瀝乾水後,以原有收運方式交付收運,再由收運業者(清除業者或養豬戶)向環保局申請運送至指定焚化廠免費處理,申請表單請於110年8月31日起於新北市環保局官網最新消息下載,或於週一至週五08:30至17:30上班時間電話諮詢(02)29532111分機4001、4009、4012、4013、4014。

環保局也呼籲,收受新北市境內養豬廚餘的養豬戶與清除業者務必遵照中央指示,維持原本收運的機制,環保局會提供免費處理地點,向環保局申請免費養豬廚餘處理之清除業者或養豬戶需以廚餘專車進廠,並應備齊廚餘產源於新北市的證明文件、與產源的合約書且廚餘內不能夾帶垃圾才能進焚化廠。

關鍵字:防範非洲豬瘟 新北市 廚餘 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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