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前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在美國演講時爆料前總統陳水扁收建商幾十億元獻金,特偵組主動啟動偵查。但她事後作證表示是聽說的,特偵組認定沒有證據能證明陳水扁犯罪,因此在18日將本案簽結。

徐佳青曾在2月間前往美國德州演講,提到她參選台北市議員期間,陳水扁曾帶著百萬現金來訪,表明要幫忙選舉。還說她聽一個大老闆講過,「有次阿扁找我們,整個房間幾十個人都是營造業大老闆,我們每個人出3000萬、5000萬,那一攤下來就幾十億」。

這件事經過媒體報導後,特偵組主動分為查字案,並由檢察官柯宜汾偵辦。

特偵組事後傳喚徐佳青作證,她表示當初是在某會場聽到某位營造業老闆說的,但她不認識對方,沒有換名片或確認身分,也不記得詳細的時間、地點。

特偵組為了查證她的說法,積極傳喚證人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還比對過去清查扁案貪污、洗錢案的資金流向,最後發現並沒有徐佳青所指的建商幾十億捐款。

而陳水扁提供選舉贊助款部分,特偵組認為馬永成等人雖然作證過,陳水扁擔任總統時曾提供選舉贊助款給民進黨提名的直轄市議員等人,但政治獻金法對於政治獻金的捐贈者,並未規定刑事處罰,且扁也非限制捐贈者,不適用行政處罰。

此外,特偵組指出,從政治獻金法93年公佈施行後到陳水扁卸任,所有的民進黨提名的參選人都已經依法設立專戶,至於陳水扁等有無依法捐贈或收受政治獻金,如今也已超過行政裁處權時效,因此不需移請監察院查處。特偵組認為沒有積極證據證明陳水扁犯罪,因此簽結。

 

關鍵字:真的是口誤 徐佳青 爆扁 收獻金案 簽結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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