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桃園報導

 

金秋食品有限公司販售之「特選枸杞,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檢出丁基加保扶Carbosulfan1.49ppm(標準:0.5ppm)、歐螨多Propargite0.04ppm(標準不得檢出)

。桃園衛生局昨日同步追查金秋食品有限公司。經查該公司係於今年5月份向臺北市「日盛蔘藥行」進貨該產品200台斤,6月11日接獲愛買通知後,業已全數下架,6月13日退貨共計108.5台斤,目前架上已無該項違規產品。惟本局為確保同類產品的安全性,仍就現場產品予以抽驗。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含有農藥超標之問題原料,違者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食安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售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局,違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關鍵字:桃園市 衛生局 追查 金秋食品 不合格 特選枸杞 產品 來源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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