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金門海巡隊在北碇島附近查獲中國漁船越界作業,海巡隊強力執法,將船及人員帶回料羅港留置調查,並且施以行政處分。將依兩岸條例處新台幣30萬以上罰鍰。

金門海巡隊指出,19日早上6點接獲統合中心通報,在北碇島外0.4浬處發現有中國漁船越界作業。海巡隊所屬PP-2007艇及PP-2066隨即出動抵達該海域,並在上碇島附近發現有一白色快艇,以目視觀察,幾乎與金門籍快艇外觀無異。

海巡人員靠近盤查,確認是中國籍快艇,因此將鄭姓船主等兩人帶回。訊問後得知兩人都是泉州石井人,海巡隊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帶回料羅部隊調查並製作行政處分。

海巡隊指出,全案是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自6月15日修正裁罰後施行的首例。依修正法令,罰鍰由原本的5萬到50萬提高為30萬到1000萬元。

海巡隊表示,將加強留置陸船與船上人員調查,並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科處30萬以上罰鍰,以重罰來遏止大陸漁船違規越界捕魚。

 

關鍵字:陸漁船 越界 海巡署 開罰30萬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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