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分局接獲報案立即指派偵查隊及鑑識人員到場,並調閱附近監視器釐清案情。(圖/恆春分局提供)


記者何勁陞/ 恆春報導

恆春分局於8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渠所有之車輛副駕駛座車門疑似有一處彈孔,恆春分局接獲報案立即指派偵查隊及鑑識人員到場,並調閱附近監視器釐清案情。

經勘查該民眾住處為單戶住家,附近無其他住戶,住家周圍亦設有約150公分圍籬,圍籬外有一大片農田,該農田有野兔、飛鼠等動物行蹤,經鑑識人員採證結果分析,該孔洞痕跡經測量直徑大小約為8mm,另以濾紙轉移孔洞周圍,經鉛銅呈色試劑檢測,呈陰性反應,排除鉛製或銅製彈丸,初步研判為遭8mm鋼珠射擊,目前無法辨識發射裝置,研判可能為獵人打獵時以強力彈弓或低動能自製獵槍誤擊所造成。

恆春分局表示,本案業依規定受理,將秉持嚴正執法態度,從嚴追責究辦。

關鍵字: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 彈孔 鑑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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