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台北報導

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去年因為牽涉到拉法葉艦案,遭併科罰金2億元,但他主張沒錢繳罰金,改為服6個月勞役,在23日上午近10時勞役期滿從台中監獄出獄。


郭力恆出獄時面對採訪一語不發,隨即由友人車輛接走。喧騰一時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最高法院在103年4月16日依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判處郭力恆15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億元,且應與同案被告汪傳浦連帶追繳不法所得104億元,全案定讞。

但郭力恆因為同案還有獵雷艦零附件採購案服刑20年,並在102年底服刑期滿出獄,依照刑法規定,2案合併執行最多只能坐20年牢,因郭力恆已服刑期滿,檢方依法只須執行罰金刑並追繳不法所得。

郭力恆主張沒錢繳交罰金2億元,北檢審酌郭力恆被扣金額執行追繳後不足扣抵罰金,且依法易服勞役上限只有6個月。

郭力恆去年12月入獄,23日出獄,換算郭力恆的2億元罰金,易服勞役(入監)1天代價高達111萬元,被諷是日薪最高的打工。

關鍵字:拉法葉案 郭力恆 出獄 國防部 軍方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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