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圖卡。(圖/水土保持局提供)


記者高婕/高雄報導

臺灣地理環境特殊,地勢陡峭,河短流急,水資源蓄留不易,且全臺土地面積約362萬公頃,其中山坡地約佔74%,其農地通常土層淺薄,不易保蓄水分,易因降雨事件而造成土壤沖蝕與土壤養分流失致生產力下降,衍生出農業生態系永續經營上的問題。爰此,水土保持局推動各項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工作,藉以涵養水源、促進水土資源保育,並改善山坡地營農環境及水資源問題;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規定,補助項目包含「保育、灌溉用蓄水池」、「滯洪、灌溉用挖式農塘」、「農地水土保持」、「排水溝系統」、「道路系統」及「水土保持植生」等六項。補助範圍以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條規定劃設之山坡地為限;補助對象以農民及農業企業機構為主,以期改善山坡地之營農環境及保蓄自然資源。

近年受環境氣候變遷影響,臺灣降雨有旱澇加劇的趨勢,109年遭逢56年來首次夏季無颱風登陸的窘境、110年上半年更是全臺水庫拉警報,水情嚴峻。為落實本補助工作朝向生態保育、協助改善既有營農環境、嘉惠更多農友及配合「減碳」政策推動,水土保持局配合修正補助基準規定,強化各項補助內容,並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

上開資訊已於水土保持局全球資訊網公開周知(下載專區>單一窗口表單下載>農地水土保持處理),並提供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內容及申辦程序,包含補助對象及範圍、補助項目及標準、受理機關、申辦流程等及相關表單下載。

關鍵字:水土保持局 地理環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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