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穆瑛/宜蘭報導

 

宜蘭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本(6)月召開議案,重行評定宜蘭縣「房屋標準單價表」、「房屋構造別折舊率」及「房屋地段加減率表」,24日已公告將自今(104)年7月1日起實施,作為課徵房屋稅、契稅的依據。

 

宜蘭縣地方稅務局指出,依據行政院核定財政部推動的財政健全方案,其中有關地方政府篇強化不動產價格評定部分,房屋稅應覈實依法按各種建造材料區分種類及等級評定房屋標準單價,應於未來2次(104年、107年)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時,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至合理造價之40%至50%。

 

房屋標準價格標準單價調整參採目前台灣省建築師公會之宜蘭縣建築物總工程費單價表為調整基準,按財政健全方案規劃以40%核計,重評本縣房屋標準單價表,以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房屋為例,標準單價由5,500元調整為6,600元,調幅20%。調整後房屋標準單價僅適用於104年7月1日以後核發使用執照之新、增、改建房屋,不溯及舊有已評定房屋。

 

由於宜蘭縣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情形嚴重,為實現地方稅受益原則及社會成本負擔原則,針對89年1月28日以後取得建造執照之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之房屋,分別按未作農業使用面積大小,予以加價1至3倍。同時,原「獨院式或雙拼式房屋」,有庭園造景或游泳池之一項者,加價由20%修正為50%,二項者加價由50%修正為100%。又倘同時符合「獨院式或雙拼式房屋」及「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之房屋」加價者,擇一從高適用。

 

近三年各街路商業榮枯情形不一,經衡平考量全縣房屋路段加減率後,對於商業較繁榮路段予以調高,商業較不繁榮路段則調低,估計將有1萬5千餘戶房屋受到影響。

 

若有房屋相關稅疑義,可以洽詢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3)9325101~6轉125~130 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5~6轉101~106 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

關鍵字:宜蘭縣房屋標準價格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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