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分局聯合屏東縣環保局及屏東監理站,執行防制危險駕車聯合稽查。(圖/屏東分局提供)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為遏止危險駕車不良風氣,屏東警分局日前聯合屏東縣環保局及屏東監理站,在台3線忠孝路台電公司前執行防制危險駕車聯合稽查,針對改(變)裝車輛進行攔檢,共取締違規車輛6件(含召回檢驗2件),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改裝車輛妨害安寧會依噪音管制法遭環保局開罰,若有並排競驶、蛇行、甩尾等危險駕駛行為,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處6千元至2萬4千元罰鍰並吊扣違規車輛牌照6個月,另可能涉及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千元以下罰金。

屏東警分局呼籲,車主勿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以免受罰。屏警分局未來也將持續與監理站及環保局合作,在轄內重要路段實行聯合稽查勤務,以杜絕危險駕車及擅自變更車體設備等行為,共同維護居家安寧與優質交通安全環境,保障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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