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添購新利器執勤安全,邀請徐縣長現場展示了琳瑯滿目的應勤裝備。(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今年8月發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2名員警因公殉職的不幸案件,引起社會各界對於警察執勤安全的重視,促成「警械使用條例」的修法,並經總統於10月19日公布施行,修法以符合員警實務所需的角度,放寬及明訂使用警械的各項規定,是員警的一大福音。

苗栗縣警察局指出,臺南市員警因公殉職案發生伊始,苗栗縣長徐耀昌揪心地關切,主動垂詢警察局陳武康局長,商討如何健全及提升員警的執勤裝備,並表示若有需求不惜動用縣府第二預備金也要充分照顧員警,在徐縣長的大力支持下,總計耗資新臺幣800萬元,採購拋射式電擊器卡匣、防暴鋼叉、防割手套、防暴PC盾牌、長警棍、防搶槍套及各項攸關安全的周邊配備等,連訓練用的泡棉警棍、人型踢靶亦在採購之列,可見徐縣長的重視與用心,令苗栗縣的員警「揪感心!」

26日縣警察局特別邀請徐縣長蒞臨,現場展示了琳瑯滿目的應勤裝備,並以情境模擬的方式,演練各式新購裝備的使用時機,員警展演動作逼真精實,迅速平息劍拔弩張的緊急狀況,凸顯新購裝備的實用性,確能保障員警的執勤安全。

徐縣長致詞表示,感謝縣警察局陳武康局長展現高度的效率,於最快的時間採購員警應勤亟需之裝備,因為攸關員警執勤安全的事,就像緊急救護一樣不能等,未來期許苗栗縣的員警都能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展現精實的專業,扮演打擊犯罪的急先鋒,守護苗栗鄉親的安全。

關鍵字:苗警添購新利器執勤安全有保障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