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除將簡男製單舉發外,並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嫌報請偵辦。(圖/潮州分局提供)


記者何勁陞/潮州報導

潮州警察分局光華派出所長吳俊生、警員鄞哲偉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於潮州鎮北門路段,發現一男子騎乘大型重機車排氣管發出巨響噪音顯有可疑,經警攔停稽查,經核對該機車號牌查無監理站車籍資料,並發現該號牌是以壓克力板所偽造,並經請駕駛男子出示證件供查證核對身分及詳加盤問,29歲簡男見事跡敗露,遂向警方自認所駕駛車輛牌號係加工偽造懸掛駕駛,警方除將簡男製單舉發外,並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嫌報請偵辦。

經警方瞭解,簡男經營大型重機車買賣行業,稱該部機車是店內展示的鎮店之寶,因太久沒有發動藉著前往潮州鎮的倉庫時騎乘出來熱車,男子坦承為了避免違規遭取締,才會懸掛變造車牌的,豈知因為改裝排氣管而引來警方關注遭眼尖的員警發現查獲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須面對更大的刑責,聰明用錯地方,實在得不償失,警方依違反道路處罰條例第12條對簡男舉發2張違規單並沒入車輛,另全案涉嫌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請屏東檢察署偵辦。

潮州分局長簡彥匡表示如果是使用自己做的車牌而非政府機關合法發放的車牌,不但要面對罰款,也會受到刑法上的制裁。更別說使用偽造大牌的車輛一樣會受到因為未依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且車輛沒入的可能。所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為了貪圖一時的方便而導致自己的愛車被沒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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